新中国电力的前世今生
特约评论员、江苏电小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
高和平
一、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
时间:1955年7月30日~1998年3月
以行政区划下设省、地级市、县(市)供电局
1955年7月30日,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成立。
1958年2月11日,水利部与电力工业部合并,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。
1979年2月23日,水利电力部分设为水利部和电力工业部。
1982年3月8日,《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问题的决议》再次将水利部和电力工业部合并,第二次设立水利电力部。
1988年,撤销水利电力部,成立能源部和水利部。
1993年3月,八届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决议,撤消能源部,第三次成立电力工业部。
1998年3月,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,撤销电力工业部,电力工业的政府管理职能并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。国家电力公司作为国务院出资的企业单独运营,标志着我国电力工业管理体制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,实现政企分开的历史性转折。
电力部、供电局行政管理体系解散,供电局机构撤销
二、国家电力公司
时间:1997年1月16日~2002年3月
1997年1月16日,国家电力公司正式成立。根据《国务院关于组建国家电力公司的通知》确定的原则,按照政企分开的要求,将电力工业部所属的企事业单位划归国家电力公司管理。
2002年3月,国务院正式批准了以“厂网分开、竞价上网,打破垄断,引入竞争”为宗旨的《电力体制改革方案》(即:国务院5号文件)。
2002年12月29日,在原国家电力公司的基础上,电网部分拆分成立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;发电集团部分组建为五大集团公司(大唐、中电投、国电、华电、华能)和四家辅业集团公司(五大四小)
三、国家电网与南方电网
2002年12月29日成立至今
国家电网公司下设
◆华北电网有限公司:北京市电力公司、天津市电力公司、河北省电力公司、山西省电力公司、山东电力集团公司,冀北电力有限公司
◆华中电网有限公司:湖北省电力公司、湖南省电力公司、江西省电力公司、河南省电力公司、四川省电力公司、重庆市电力公司
◆华东电网有限公司:上海市电力公司、江苏省电力公司、浙江省电力公司、安徽省电力公司、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
◆西北电网有限公司:陕西省电力公司、甘肃省电力公司、宁夏电力公司、青海省电力公司、新疆电力公司、西藏电力有限公司
◆东北电网有限公司:辽宁电力有限公司、吉林电力有限公司、黑龙江电力有限公司、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
后来区域电力公司形同虚设,还是以省为单位的电力公司在运营。
南方电网公司:直接对中央负责。服务南方五省。下设广东电网公司、广西电网公司、云南电网公司、贵州电网公司、海南电网公司、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、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和南方电网国际公司8个全资子公司,以及南网科研院、南网综合能源公司、南网财务公司、南网传媒公司、鼎和财产保险公司5家控股子公司
四、国家能源局
时间:1982年至今
国家能源局的前身可以追溯到新中国成立时设立的燃料工业部。
1982年国务院能源委员会成立,承担能源行业监管职能。
1988年能源部成立。电力管理相关职能划入新成立的能源部
1993年能源部撤消。
2008年成立国家能源局
2010年1月28日,为加强能源战略决策和统筹协调,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。
各省设立能源办公室,直属国家能源局管理
五、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
时间:2003年3月~2013年3月
2003年3月成立,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前身可以追溯到1955年设立的电力工业部。按照国务院授权,行使行政执法职能,依照法律、法规统一履行全国电力监管职责。
全国设东北、西北、华北、华东、华中、南方电监局;11个省设电监办公室
2013年3月,《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》将现国家能源局、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职责整合,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,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;撤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。
六、电改新政
时间:2015年3月15日 中发〔2015〕9号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》
新政电力体系:发电公司、售电公司、电网公司、电力用户
两级市场化设计:一级电力批发市场;二级电力零售市场
新政最大的亮点:售电公司成为中国电力体系中的新成员,连接电力一级批发市场和二级零售市场之间的桥梁。